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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贴片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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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终端与瓦特电池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公示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发布: 粤辉
日期: 2019-06-20
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贴片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贴片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2019年 6月 20日,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版)、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5]11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的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自主召开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贴片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依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部门对其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组长),生产部负责人、管理部经理、机电部经理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与会人员对照项目建设相关资料,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查验了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工艺、生产负荷、环保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审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工作组对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内容及环保治理设施、措施进行了现场查验,经充分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新村明新街横街2号厂房A栋三楼(光明新村路)(北纬22°59′38.12″ 东经113°46′49.48″),项目占地面积1600m2,建筑面积1600m2,总投资300万元。年加工生产电动机控制器模块59.5万片。允许设置贴片机9台、全自动印刷机(印锡膏)2台、无铅回流焊锡机3台、光纤激光打标机1台、双液点胶机2台等设备,详见项目环评报告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贴片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2日,项目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贴片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35号,同意项目建设。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6.6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包括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内容及水、大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由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建设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及地点与环评报告表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租用的厂房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及排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焊接废气经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并加强车间通风;点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入“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塔”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m。
(三)噪声
建设项目通过选用新型的低噪设备,对设备设置采取合适的降噪、减震措施,对车间窗户采用隔声玻璃;合理布置车间,并对设备进行隔声、消声和吸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引致市政管网排放,废水治理设施运营正常
2.废气治理设施情况
项目焊接废气经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点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入“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塔”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治理设施运营正常。
3、建设项目机械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对设备设置采取合适的降噪、减震措施,对车间窗户采用隔声玻璃,通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故障运行,噪声防治设施良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广东华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出版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CJC20190428002)显示: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主要污染物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废气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要求;点胶工序废气经配套治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气筒苯、甲苯和二甲苯合计,VOCS排放限值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厂界废气污染物苯、甲苯和二甲苯合计,VOCS不超过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产生的水、废气和噪声等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达到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建设规模、性质、地点、配套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内容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工程内容范围内,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及措施,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通过验收监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和建议
(一)持续加强日常运营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完善环保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台帐。
(二)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检测,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贴片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项目在已建成现有厂房进行规划建设,主体建设工程内容与配套环保设施同时规划,委托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贴片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2号,项目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贴片组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35号。
1.2施工简况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与配套环保设施同时建设,选用先进生产设备,保障环保投资,委托广东粤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施工,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
委托广东粤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启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项目试运行期间,委托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19年4月29~2019年4月30日进行建设项目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采样,编制出版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19年6月20日,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自主开展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出验收意见,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
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设置环保组织机构相关职责,制定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安排人员进行环保设施维护及管理,落实环保处理设施运行台帐记录;
(2)环境费用保障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制定环保运营费用保障计划,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验收检测结果

一、生活污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pH:无量纲)

1)样品信息

采样位置

采样方式

样品状态及特征

生活污水排放口

瞬时采样

无色、无味、无浮油

2)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

限值

评价

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平均值

2019.04.29

生活污水

排放口

pH

7.38

7.40

7.38

7.40

7.39

6~9

达标

悬浮物

8

7

7

6

7

400

达标

化学需

氧量

33

31

33

30

32

500

达标

五日生化

需氧量

4.0

3.6

4.0

4.1

3.9

300

达标

氨氮

3.08

3.06

3.06

3.07

3.07

--

--

总磷

0.17

0.17

0.17

0.17

0.17

--

--

动植物油

0.41

0.28

0.34

0.37

0.35

100

达标

2019.04.30

pH

7.40

7.38

7.38

7.40

7.39

6~9

达标

悬浮物

7

6

5

6

6

400

达标

化学需

氧量

30

31

30

31

30

500

达标

五日生化

需氧量

3.8

3.4

4.0

4.2

3.8

300

达标

氨氮

3.04

3.02

3.06

3.08

3.05

--

--

总磷

0.17

0.17

0.17

0.17

0.17

--

--

动植物油

0.32

0.37

0.42

0.38

0.37

100

达标

1、执行标准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1. 二、焊接废气监测结果

  2. 采样日期

    采样位置

    排气筒

    高度

    m

    干流m3/h

    现场

    工况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平均值

    2019.04.29

    焊接废气

    处理后

    15

    1359

    1300

    1227

    1295

    80.0%

    2019.04.30

    15

    1361

    1156

    1086

    1201

    84.5%

    采样日期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

    限值

    评价

    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平均值

    2019.04.29

    焊接废气

    处理后

    锡及化合

    排放浓度mg/m3

    6.27×10-4

    3.07×10-4

    7.22×10-4

    5.52×10-4

    8.5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8.52×10-7

    3.99×10-7

    8.86×10-7

    7.15×10-7

    0.25

    达标

    2019.04.30

    焊接废气

    处理后

    锡及化合

    排放浓度mg/m3

    5.32×10-4

    3.19×10-4

    7.87×10-4

    5.46×10-4

    8.5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7.24×10-7

    3.69×10-7

    8.55×10-7

    6.56×10-7

    0.25

    达标

    1、执行标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

    2、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1. 三、点胶废气监测结果

1)废气排放筒参数

采样日期

采样位置

排气筒

高度

m

处理

设施

标干流量(m3/h

现场工况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平均值

2019.04.29

点胶废气

处理前

--

--

1457

1445

1412

1438

80.0%

点胶废气

处理后

15

UV光解

+活性炭

吸附塔

1323

1349

1346

1339

2019.04.30

点胶废气

处理前

--

--

1395

1354

1438

1396

84.5%

点胶废气

处理后

15

UV光解

+活性炭

吸附塔

1356

1363

1359

1359

2)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

日期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

限值

评价

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平均值

04.29

点胶废气

处理前

排放浓度

mg/m3

0.01

0.01

0.01

0.01

--

--

甲苯与

二甲苯

合计

排放浓度(mg/m3

5.05

10.06

3.44

6.18

--

--

VOCs

排放浓度

mg/m3

7.60

14.13

4.98

8.90

--

--

点胶废气

处理后

排放浓度

mg/m3

0.01L

0.01L

0.01L

0.01L

1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6.62×10-6

6.75×10-6

6.73×10-6

6.70×10-6

0.4

达标

甲苯二甲

合计

排放浓度

mg/m3

2.03

2.85

1.16

2.01

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69×10-3

3.84×10-3

1.56×10-3

2.69×10-3

1.1

达标

VOCs

排放浓度

mg/m3

2.73

3.19

1.77

2.56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61×10-3

4.30×10-3

2.38×10-3

3.43×10-3

2.9

达标

2)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

日期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

限值

评价

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平均值

04.30

点胶废气

处理前

排放浓度mg/m3

0.01

0.01L

0.01L

0.01L

--

--

甲苯与甲苯合

排放浓度mg/m3

9.12

5.38

3.39

5.96

--

--

VOCs

排放浓度mg/m3

13.30

7.88

4.80

8.90

--

--

点胶废气

处理后

排放浓度mg/m3

0.01L

0.01L

0.01L

0.01L

1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6.78×10-6

6.82×10-6

6.80×10-6

6.80×10-6

0.4

达标

甲苯与甲苯合

排放浓度mg/m3

2.75

1.18

0.65

1.49

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73×10-3

1.47×10-3

8.83×10-4

2.02×10-3

1.0

达标

VOCs

排放浓度mg/m3

3.68

1.76

0.83

2.09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4.99×10-3

2.40×10-3

1.13×10-3

2.84×10-3

2.9

达标

1、执行标准为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II 时段排放限值。

2、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结果中“L”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

四、

采样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mg/m3

标准限值

评价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2019.04.29

VOCS

上风向参照1#

0.01

0.01

0.02

--

--

下风向监控2#

0.06

0.05

0.04

2.0

达标

下风向监控3#

0.04

0.05

0.05

2.0

达标

下风向监控4#

0.09

0.14

0.11

2.0

达标

上风向参照1#

0.01L

0.01L

0.01L

--

--

下风向监控2#

0.01L

0.01L

0.01L

0.1

达标

下风向监控3#

0.01L

0.01L

0.01L

0.1

达标

下风向监控4#

0.01L

0.01L

0.01L

0.1

达标

甲苯

上风向参照1#

0.01L

0.01L

0.01L

--

--

下风向监控2#

0.01L

0.01L

0.01L

0.6

达标

下风向监控3#

0.01L

0.01L

0.01L

0.6

达标

下风向监控4#

0.01

0.01

0.01

0.6

达标

二甲苯

上风向参照1#

0.01L

0.01L

0.01L

--

--

下风向监控2#

0.01L

0.01L

0.01L

0.2

达标

下风向监控3#

0.01L

0.01L

0.01L

0.2

达标

下风向监控4#

0.01L

0.01L

0.01L

0.2

达标

1、执行标准为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

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下风向监控点的检测结果为实测值,未减掉上风向参照点的背景值。

3、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采样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mg/m3

标准限值

评价结果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2019.04.30

VOCS

上风向参照1#

0.04

0.02

0.02

--

--

下风向监控2#

0.04

0.05

0.04

2.0

达标

下风向监控3#

0.04

0.06

0.04

2.0

达标

下风向监控4#

0.08

0.08

0.04

2.0

达标

上风向参照1#

0.01L

0.01L

0.01L

--

--

下风向监控2#

0.01L

0.01L

0.01L

0.1

达标

下风向监控3#

0.01L

0.01L

0.01L

0.1

达标

下风向监控4#

0.01L

0.01L

0.01L

0.1

达标

甲苯

上风向参照1#

0.01L

0.01L

0.01L

--

--

下风向监控2#

0.01L

0.01L

0.01L

0.6

达标

下风向监控3#

0.01L

0.01L

0.01L

0.6

达标

下风向监控4#

0.01L

0.01L

0.01L

0.6

达标

二甲苯

上风向参照1#

0.01L

0.01L

0.01L

--

--

下风向监控2#

0.01L

0.01L

0.01L

0.2

达标

下风向监控3#

0.01L

0.01

0.01L

0.2

达标

下风向监控4#

0.01L

0.01

0.01L

0.2

达标

1、执行标准为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

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下风向监控点的检测结果为实测值,未减掉上风向参照点的背景值。

3、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五、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编号

监测点位置

监测结LeqdB(A)

2019.04.29

2019.04.30

昼间

昼间

N1

厂界南侧1m

57.7

57.3

N2

厂界西侧1m

57.4

58.1

N3

厂界北侧1m

56.7

56.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2类标准

60

60

评价结果

达标

达标

1、企业夜间不生产,不做夜间噪声监测。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
·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0日
· 意见反馈方式:联系电话:13428638392(东莞市金诺电子有限公司)
· 0769-22993002(广东粤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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